卷十八 崇祯元年十二月(一)

  崇祯元年十二月丁亥,朔。

  左副都御史贾毓祥疾免。广西道试御史刘士祯疏紏辅臣周道登初无寸善可称,但闻其错乱票拟,贴羞纶扉,乞加罢黜。

  戊子,吏部验封司主事林荫昌调文选司主事。起升韩策为太仆寺卿添注,黄承昊为工科左给事中。命大选改于十二月十五日,着为令。己丑,陕西道御史赵延庆陈忤珰本末。报闻。

  户部覆宣镇拖欠民运钱粮:山东巡抚王从义觧完二十四万七千余两,急公可嘉,宜增秩以示鼓励。从之。辛卯,南京河南道御史何早免官听议。升苏进为光禄寺卿添注。加赠故副都御史杨涟太子太保。

  御史牛冲元言察典在即,请敕诸臣化方隅、去情面、忘恩怨以公大典。是之。

  壬辰,南山西道御史王之朝言各处水旱盗贼宜先时轸恤消弭,尹同皋抚蜀三年,不请恊济、不行加派,惟清核汰冗,兵饷充足,且积有赢余,拮据之功不可诬没。报闻。

  先是,辽东参将管宁远都司丘磊为科臣祖重晔所紏,言其饶于辩口、富于金钱、市置浮名、钻营布置,今窜迹关门,恐其摇唇鼓舌,交构其间,非封疆之利。旨下督师骵访。至是宁远道臣郭广言其才能御敌,过不掩功,宜照使过之例留用。督师袁崇焕以闻。下所司。

  初,万历四十七年,辽事起,行各处募兵。河南磁州、山东兖州、真定、恒山各募有兵而未调。至是,袁崇焕议减饷,固请以三处募兵汰之归农,存饷觧部。而各兵则以渐行汰,月汰几何、减饷几何。悉从之。

  总督蓟辽喻安性奏各属捐助陵工银六千四十八两有奇。命查收。总督贵州侯代张鹤鸣言:黔自兵荒以来,日仰籴于楚,约费二十余金始能运致一石于黔。

  郊原肶胳累累,皆运夫骨也,言之痛心。至四年五年,黔中斗米值尚五六钱,六年,抚臣王瑊、按臣傅宗龙始倡议清屯土司旧应当粮马之田,渐渐开种,当年收获四万余石。至今,元年大豊,又加倍焉。三年之内,米不籴于楚,而黔中斗米值止一钱五六分者,非屯田之利何以得此?今欲俾黔瘠为肥,寓战于农,则不可不设专官以重其任。今议以安顺府知府孙森就近题任屯田道,给予敕书关防,永为定缺,不惟清理督课赖监司以董其事,即本官亦必殚力屯政以报足国之实效矣。况森削平白、岩陇、架戛、卧小、底拱诸逆屯,俘斩千有余贼,近逆贼倾巢渡河,森与王总兵提兵入险,拒敌二十余日,大败贼众,即酬此一级尚不足为劳苦功高之报也。下所司。

  给故兵部尚书董汉儒祭九坛,并葬。

  赠故□□□李楠兵部右侍郎。癸巳,故事,锦衣卫提取罪犯必以红本赍送刑科始发驾帖捕人。张庆臻改敕一事,锦衣应捕田佳璧、张宜更等,事后始补佥,续捕狄姓者并不复补。刑科都给事中薛国观以紊祖制奏。劾命申饬。

  督师袁崇焕奏核定关外官兵七万一千余员名,关内官兵四万二百余员名,以二年正月为始,户部视此数给饷。是之。

  南贵州道御史任僎疏救职方郎中余大成,并荐别如纶、曾化龙、史孔吉皆堪军旅之寄。

  旨以大成已经处分,如纶等详核储用。兵科给事中张承诏查核九边军饷旧额新增。始万历元年至崇祯元年,各边京运有一二岁一增者;有三五岁一增者;有一镇五六增,增额浮于原额者;有逓减逓增而所减不胜其所增者。宣、大、山西、延、宁、甘、固七镇京运,万历元年旧有定额,其后额外又复加增;蓟、密、永、昌、易五镇万历初年未有成额,每岁祗计外入多寡而以京运补足,故游移靡尝而滥觞忒甚。至三十一年始着为定额,然缘滥觞之后以为额,较初年已侈,而近年仍有溢额。至于民屯,国家边饷大半所取资者也。京运日增,不问而知。民屯之废,查户部册藉,宣大等镇自万历初年以来止载京运定额,民屯数目已不载;蓟、密、永、昌等镇万历初年间亦止载本年发京运若干,亦未分折民运、屯运之数。户部既以无征,臣實无缘以核。今幸遇皇上悉边计,励精振刷,俞台臣梁子璠之请,命臣与户部两臣恊同考核,边镇地遥,军饷重务,臣即心知冒滥之多,而何敢以遥度之臆见,指定为必减之数?惟是九边诸臣各同心厘饬,實實清减,不论何年何项,但计某处必不可减,某处可以无增加,意节裁,修复民屯,清汰冒滥,还其本无不足之源,何皇祖初年之制不可复哉?旨云:京运钱粮原以济民、屯二运之穷,今民屯数目未清,京运如何节省?尔部即备行各边,每边查原额民屯若干,后来因何民屯日减、京运日增,并将清理民屯之法条画前来,再将此疏通行研对,务清虚冒以符原额计开。

  一蓟州镇万历初年,连民屯、京运共额饷五十七万二千余。除民屯等项外,京运银止二十五万二千四百有奇,逓增至三十一年而始着为定额京运四十二万一千八百七十一两有奇。至崇祯见额又增为四十二万六千八百七十一两有奇。除计臣所汰新增塩菜银七万七千九百八十余两不与,是本镇京运较三十一年分增五千余两,较万历元年實增至一十七万四千四百四十九两余。

  一密云镇万历初年共饷五十二万九千五百六十余。除民屯等项外,實发京运银三十九万九十余两。三十一年始定额京运三十六万五千三百九十一两余,较万历初年数缩,而四十一年所加遗计漕粮脚价银四千五十余两,已滥。

  一永平镇万历初年饷银三十三万四百有奇。除民屯漕粮外,京运一十万七千四百有奇,逓增至三十一年定为二十九万三千六百六十两余。今崇祯元年见额二十八万九千八百六十六两有奇,而题汰新增塩菜银六万七千八百余两不与。

  一昌平镇万历初年共饷二十二万六千八百余两。除民屯漕粮等项外,京运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余耳,至三十一年定为一十三万八十二两有奇,至崇祯元年见额则一十四万二百三十二两有奇。除额外旧制带发营州、昌平州布花马草银,天启元年设定陵、庆陵神马、料草、布花银共一千六百余及本年题汰塩菜银一万九千七百余不与。

  一易州万历元年主兵饷民屯本折俱□。□民运,其京运止有客兵饷五万九千两。万历九年定议,将民运屯粮本色仍留本镇而以民运屯粮折色及京运银尽归太仓,每年酌发,随时多寡。至三十一年始着定额,遂至一十七万六千一百九十五两。崇祯元年见额一十四万六千五百九十五两有余,较三十一年额虽减二万九千六百,然查万历十三年条议,将保定应觧太仓银二万五千改觧本镇,不犹然太仓京运乎?至井陉,原隶易州,十二年改拨本镇,定饷五万七千八百余,至三十年,题以真定府额觧太仓银改觧本镇而不出京运,然真定府额觧非应入太仓者乎?应敕易保抚按查核,酌量清汰。

  一宣府自嘉靖末主客兵饷每年京运三十二万五千两,至崇祯元年见额二十九万九千一百余,比万历元年则减二万五千八百矣。大同嘉靖末主客兵饷共四十万九千六百有奇,至崇祯元年额四十五万六百余,比万历元年则增银四万一千矣。山西隆庆间定额主客兵饷一十一万八千三百,至崇祯元年见额二十万六千三百,比万历元年额则减一万二千两矣。以上三镇以有阳和总督裒此益彼,分之互有增减,合之實增二千二百,总计三镇饷额几至百万而民屯皆不与焉。

  一延绥镇万历初年照旧额京运三十二万,至崇祯元年见额四十三万三千七百余万,历二十六年以宁夏之变增饷四万四千三百一十余两,不知宁夏平后何以遂为成例?所当议汰。一宁夏万历元年照原额七万一千四百九十有奇,至崇祯元年见额为一十三万三千七百九十余增六万二千三百矣,花马、安定两河月粮等项二万六千七百余,诚不容减。至如二十二年以地方残破,增饷二万六千四百六十余两,岂残破者终残破耶?二十七年题增淮庐引价银四万五千两,三十七年以倭平停止。而四十二年又题复一万,是则所当敕本镇抚按酌汰者也。

  一甘肃镇万历元年照旧额五万一千四十余两耳,至崇祯元年见额则至一十九万七千五百八十余,增十四万六千九十零矣。中间如十三年以加兵增饷七万,十六年以增兵增饷三万一千一百余,二十二年又以召军而增四万四千九百七十余,本镇三面临边,或当因变稍增,然何至倍其旧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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